“江门市外经贸信息发布会”信息
(2008年10月份)
江门检验检疫局
内容提要:
一、欧盟公布新法规调整食品中重金属最大限量标准
二、新版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
一、欧盟公布新法规调整食品中重金属最大限量标准
7月23日,欧盟公布新法规调整食品中重金属最大限量标准,对食品中铅、镉和汞3种重金属的最大限量标准作了调整。新标准新增了对食品添加剂中铅镉汞最大含量的限定,铅含量超过3.0PPM,镉超过1.0PPM,汞超过0.1PPM的食品都将不得进口、销售。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欧盟对食用菌的要求进一步放宽,规定除蘑菇、平菇和香菇铅和镉的最大限量分别保持原标准0.3PPM和0.2PPM不变外,其他人工栽培食用菌的铅含量都不再做要求,镉含量也从原来的0.2PPM放宽到1.0PPM。另外,对易天然累积镉的干海藻或以干海藻为主要成分的食品添加剂中镉含量最大限量标准也作了3.0PPM的特别规定,大大高于其他添加剂1.0PPM的标准。新法规还取消了对树生坚果重金属含量的限定;对部分鱼类产品的镉、汞含量也做了些调整。
欧盟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之一,每年输欧的加工食品、食用菌、茶叶、水产品等都属易受重金属波及之列。欧盟调整重金属最大限量,给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可谓喜忧参半。一方面使我国食用菌出口最先受益,有望对多年来停滞增长的食用菌出口欧盟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其设置的重金属限量日益严格,将对相关食品造成巨大的出口障碍,出口企业应持审慎态度。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近年来,针对食品中重金属污染,欧美日韩等国壁垒齐出,食品出口的技术门槛和风险均大幅提高,不应小视。有关单位须对相关新政策动向给予及时关注,从如下几方面加以应对:其一是应从食品重金属污染源头管理入手,把好添加剂生产原辅料进厂验收关,建立健全铅镉汞等重金属污染提前预警机制。其二是严格控制产品的生产过程,切实加强添加剂储运、包装和加工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控。其三是要提高食品农产品基地化水平建设,及时调整改进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出口前严把检测关,避免出口食品重金属超标。
二、新版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与GB18582-2001版标准相比,作了4处调整。
一是范围中增加了水性墙面腻子,并对其规定了有毒有害物质量值,完善了内增涂料的内涵,更加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二是限制物质在原标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汞”等6项基础上增加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项目,且限制较为严格,接近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
三是新标准对内墙中有害物质含量作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水性墙面涂料VOC的含量由2001版的≤200g/L降低至≤120g/L,水性墙面腻子VOC的含量≤15g/kg。
四是建立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量”检测方法,修改完善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及可溶性重金属的测试方法,使检测方法更加合理、科学。
10月1日起,进口内墙涂料也按新标准执行,不符合GB18582-2008标准的进口内墙涂料将不能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内墙涂料生产企业、进口商以及经销商严格按此标准把好产品质量关,避免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