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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广东地方税收新版发票全面启用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6/29 8: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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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将在全省全面启用,此次发票换版涉及广东省使用的所有地方税收发票(不含深圳),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和各市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包括即刮即奖发票)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其他旧版地方税收发票(含印明单位名称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7月1日起,全省饮食、娱乐、服务以及其他适用定额发票的行业将不再使用旧版定额发票。消费者如果发现开票人使用旧版定额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有权拒收该发票,并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发票违法行为。

新版发票采用了全新的多重防伪技术,具有防伪功能强、科技含量高、难以仿造的特点,普通消费者可根据防伪标志自行识别发票真伪,有效解决过去发票难辨真伪的问题,此举是税务机关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布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对于规范广东省地方税收发票管理,提高发票防伪性能,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地方税收发票分为统一式样发票和印明单位名称发票两种,统一式样发票分为代开、电子、手写和定额四类。所有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发票联使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发票防伪纸印刷,套印新版发票监制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仍采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背涂为蓝色的干式复写纸印刷。社会公众可按以下方法辨别发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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