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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可申领“三选一”补贴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7/20 1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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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可申领“三选一”补贴

●范围:蓬江、江海两区10大行业

●条件:“未裁员或少裁员”等8项条件缺一不可

从本月起,蓬江、江海两区的困难企业将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的其中一项。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述新政细则,明确了“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至今没有裁员或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总人数25%”等困难企业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如果申领岗位补贴,每人最高将可获得2680元。

  “困难企业”须属10大行业

  为了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于本月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对蓬江、江海两区内,经江门市区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10大行业内,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进行补贴。

  “这10个行业主要是去年10月份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行业,包括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科长张靖贤介绍说。

  8个条件要完全符合

  《通知》中首先明确了“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将国家三部委“未裁员或少裁员”的概述细化为“至今没有裁员或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总人数25%”;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2008年以来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违法行为;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在80—100%之间;在申请前3个月没有出现连续亏损;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守法诚信经营,信贷征信良好;2008年度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无欠缴社保费记录。

  张靖贤解释说,上述8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视为“困难企业”。“这笔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只要参保,企业职工无论是本市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外来农民工,均可申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中的一项。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须每月申请

  《通知》中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实行先缴后补;享受岗位补贴的标准按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即每月人均536元;享受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可采取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技工院校及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标准为每人100元,且只能享受一次。张靖贤举例说:“最实在的补贴应该是岗位补贴,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可补536元,到今年年底,还有5个月时间,这样算来,每人最高将可获得2680元的补贴。”

  “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审批期限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张靖贤解释说,由于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的时间难以确定,因此,申领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的困难企业需要每月提起申请,原申请隔月无效。

  按照规定,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人数为该企业实际待岗人数。

  “每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为受理申请时间。”张靖贤提醒说,届时,企业将需审核的资料直接报送到“江门市区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

  (本报记者 杨慧敏 实习生 包莹)

  □ 相关链接

  困难企业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江门市区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可在江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2008年9月以来的《完税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的企业提出困难企业认定前3个月的审计报告;

  5、2008年年报表及当月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

  6、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2009年参保证明;

  7、银行出具的本企业征信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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