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请点击这儿:立即申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投资指南
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7/22 16:19:58
[ 字体:减小 增大 ]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1号 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2011-07-22 09:02  文章来源:公平贸易局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11-07-22

 

   2006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措施自2006年7月22日开始实施,并将于2011年7月22日到期。

  2011年1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101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1年7月22日终止,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鉴于在规定时效内没有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复审申请,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自2011年7月22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页面版权所有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五楼 电话:0750-3501805 传真:0750-3501806

Copyright (c) 2010.All right reserved. master@jmaefi.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07054536号

网站总访问量: 53829次